您的位置 : 首页 > 刺毛网 > 言情都市 > 林远的律师生涯

林远的律师生涯第190章 再审开庭激烈的初步交锋

林远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桌上那条关于反诉状的消息被彻底遮住。

他没再看第二眼只是将档案箱的锁扣重新按紧金属搭扣发出清脆的一声“咔”。

走廊外的脚步声停了物业人员离开后会议室恢复安静。

他站起身拎起箱子对陈默和周正言说:“走吧。

” 清晨的风从大楼出口吹进来三人并肩走向法院。

路上没人说话。

林远走在最前公文包贴着腿侧步伐稳定。

法院门口已有记者零星守候镜头对准入口。

林远没有回避也没有停下。

周正言落后半步低声说了句什么安保人员随即上前引导。

陈默紧跟其后手里的硬盘盒始终握在身前。

安检口法警拦住了陈默。

“这个设备需要开检。

” “所有材料已完成司法存证备案。

”林远掏出手机调出监察委回执码“A类证据链全程受技术组监控临时查验可能影响数据完整性。

” 法警看了看屏幕又看向值班法官席。

那边点头示意放行。

周正言递上律所公函:“我们以机构名义承担文件合规责任。

” 检查流程终止。

三人通过闸机直入三号审判庭。

对方律师团队已在原告席对面落座一名年轻助理正在调试投影仪。

主辩律师抬头看了林远一眼随即翻开案卷。

林远将档案箱放在桌上打开取出七本编号清晰的证据册。

A-01到A-07依次排列。

他把笔记本放在最上方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三个名字最后一栏是“到底”二字。

他用指腹轻轻压了压纸面然后合上。

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再审程序开始。

“请原告代理人进行开场陈述。

” 林远起身站定。

“本案并非一起普通租赁纠纷。

”他的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清楚“而是五年前一场被系统性掩盖的权益剥夺过程。

证据显示所谓‘欠租解约’实为规避法定听证程序的强制清退手段。

” 对方律师立刻举手:“审判长我方申请排除全部A类证据。

这些材料来源于企业内部系统未经合法授权获取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与信息安全法规。

” 审判长看向林远:“请说明证据来源合法性。

” 林远不慌从文件夹中抽出一份文件:“A-03号服务器日志截图已于开庭前四十八小时完成脱敏处理并提交监察委技术组备案。

这是合规证明编号。

”他报出一串数字同时将复印件呈交书记员。

他又补充:“我们不是在展示秘密而是在还原被隐藏的程序轨迹。

若每一次纠正错误的前提是默认错误本身不可触碰那么法律将失去纠错能力。

” 旁听席传来轻微动静。

审判长沉默两秒抬手:“继续陈述。

” 林远点头回到主线。

“七月九日协调会议召开决议尚未形成十一日审批结果已下达驳回申请。

十二日相关系统日志被清除。

”他打开投影墙上出现一张时间轴图谱“异常的时间压缩无法用正常流程解释。

” 对方再次打断:“录音证据是否经当事人同意?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在未告知情况下录制的对话不得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 “这段录音来自公共办公区域。

”林远调出原始文件播放界面“录制时无遮蔽、无诱导且内容完整未作任何剪辑。

我们已申请司法鉴定前置备案随时可接受技术验证。

” 陈默这时起身接过话头:“我是该文书系统的原操作人之一。

恒正所近三年出具的十七份同类意见书格式一致关键措辞重复率超过百分之八十五。

这不是独立判断是模板化生产。

” 他说完坐回位置目光直视对面曾共事的同事。

法庭陷入短暂安静。

林远继续推进:“A-05号技术分析报告由第三方实验室出具分析师具备国家认证资质。

报告指出日志清除行为发生在审批完成后三小时属于事后干预。

” 对方律师冷笑:“你们试图用一堆电子碎片拼凑阴谋论。

谁都能伪造时间戳谁都能写一份‘专业’报告。

法庭不是讲故事的地方。

” “那我们就看事实。

”林远切换画面展示银行流水对比图“三家公司之间存在高频资金往来名义为‘咨询服务费’但无合同、无发票、无服务记录。

其中一笔五十万元转账发生于决策会议结束后的四十分钟内。

” 周正言此时开口:“我代表律所确认所有提交材料均经过公证对接流程原件可随时调阅。

我们不回避质证欢迎逐项审查。

” 审判长敲了一下笔杆:“被告方是否对证据形式要件提出实质性异议?” 对方沉默片刻改口:“我们不否认材料存在但质疑其关联性与证明目的。

不能因时间接近就推定合谋。

” “那就让我们一项项来。

”林远翻开A-01号册子“第一份证据是当年租户签收通知的监控截图。

画面显示老陈在七月十日上午九点二十三分签收文件而系统登记时间为七月九日晚八点十七分——提前了近十三小时。

”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林远的律师生涯第190章 再审开庭激烈的初步交锋来源 http://www.cjmaim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