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师14亿人奉我为法神第31章 切片大神出场罗三祥的点评
很快观看了整场庭审直播的切片大神们纷纷动了起来。
将庭审的高潮部分。
特别是张伟的辩护陈述。
以及审判长的宣判过程。
迅速剪辑成一个个短视频切片。
配上极具冲击力的标题。
《投毒致三人死亡凶手竟当庭无罪释放?二审惊天大反转!》 《史上最强无罪辩护!看律师如何用“认知鸿沟”理论颠覆铁案!》 《一个冰红茶瓶引发的血案法庭上的科学与人情!》 《无知者无罪?三条人命的代价法律的温度在哪里?》 这些标题党切片。
带着巨大的争议性和话题度。
如同病毒般。
迅速在各大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上传播开来。
#王游卿案二审无罪# #律师张伟# #认知鸿沟# #投毒案反转# 相关词条。
瞬间冲上热搜榜。
全网哗然。
讨论声铺天盖地。
网络上。
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观点。
一派坚决反对判决。
认为这是对受害者的不公。
“三条人命啊!怎么能无罪?!法律是摆设吗?” “不管她懂不懂结果是三个人死了!这怎么能没责任?” “无知不是免罪的理由!照这么说以后杀人放火的都可以说自己不懂法了?” “这个律师就是钻法律空子把黑的说成白的!” “心疼死者家属!他们的正义在哪里?” 另一派则支持判决。
认为这是法律精神的体现。
“判决理由讲得很清楚了主观上没有故意客观上是特殊情况不能简单地怪她。
” “那个瓶子本身就有问题卖农药的、监管的都有责任为什么全让一个农村老太太背?” “法律要看主客观相统一不能只看结果。
判决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和对弱势群体的关照。
” “辩护律师真的很厉害抓住了案件的核心用证据说话!” “这个案子太复杂了不是非黑即白判决是综合考量后的结果。
” 双方唇枪舌剑。
争论不休。
流量狂飙。
无数自媒体、大V纷纷下场。
解读案情。
分析判决。
其中。
一位以普法着称的知名法律博主。
“罗三祥说法”。
他的直播间。
涌入了创纪录的观众。
罗三祥坐在镜头前戴着一副眼镜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面色平静带着他特有的温和与理性。
“各位水友晚上好。
” “最近大家都在讨论的王游卿投毒案二审判决今天咱们就来聊聊。
” “这个案子啊结果确实让很多人感到意外甚至难以接受。
” “三位被害人不幸离世这是沉甸甸的事实令人痛心。
” “但是法律的审判不仅仅是看结果。
” “更要看行为人的主观状态看他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
” 他顿了顿。
拿起桌上的一本书。
轻轻敲了敲。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争议点就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 “也就是她有没有‘投放危险物质’的故意?或者有没有‘应当预见而未能预见’的过失?” “一审判决认定是投放危险物质罪认为她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至少是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 “但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她主观上既没有故意也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失。
”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呢?” 罗三祥推了推眼镜。
屏幕上适时地出现了庭审中出示的部分证据图片。
监控录像、认知评估报告、村委会说明。
“辩护人提交的新证据非常关键。
” “监控录像证明了毒物的来源和购买情境没有特别警示。
” “认知能力评估和村委会说明则系统地证明了王游卿文化水平低、信息闭塞的客观事实。
” “这让她缺乏认识到‘即使清洗饮料瓶仍可能残留致命农药’这一关键风险的能力。
” “这些证据相互印证确实有力地冲击了一审认定的‘故意’。
” “它们共同构建了一个非常扎实的证据链条指向一个核心事实:王游卿对瓶子残留的致命风险缺乏最基本的认知和预见能力。
” 罗三祥话锋微微一转。
“客观地说仅凭这些证据将案件从‘投放危险物质罪’降格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已经是很有力的辩护成果了。
” “因为这些证据主要是否定了‘故意’但要完全排除‘过失’尤其是刑法上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应当预见而未能预见’难度依然非常大。
” “毕竟农药有毒是基本常识。
” “那么最终法院为什么会采纳辩护人的意见直接宣判无罪呢?” 罗三祥眼中闪过一丝赞叹。
“这就不得不提辩护律师最后的那段陈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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